婦聯冀產假補貼措施恆常化
【本報消息】修訂《勞動關係法》至今天已生效滿兩周年。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婦聯副理事長兼秘書長莊玲玲指,過去在包括婦聯在內的社會各界共同推動下,延長女性有薪產假及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等措施得到進一步優化,從法律層面上更好保障居民的生育及勞動權益,“家庭友善”亦越來越受到社會重視。但在疫情、社會經濟等疊加因素影響下要提升澳門生育率,前瞻的頂層制度設計和完善的政策法規固然重要,同時更需要全社會共同重視構建生育友好環境,共建澳門美好家園。
莊玲玲提到,社會受疫情影響已逾兩年,澳門雙職家庭普遍,家庭照顧出現前所未有的挑戰,凸顯家庭友善措施的必要性外,同時影響居民生育意願。她提到,從過往婦聯開展的相關調研可見,只有不足兩成受訪僱員認為,現時澳門實施家庭友善政策理想;另外逾九成受訪者認為,實施家庭友善政策,如彈性上下班、五天工作周、親職假、延長有薪產假及侍產假,是最有效提升生育意願的因素。
《勞動關係法》是落實“家庭友善措施”的重要法律保障,更是社會各界所遵循的標準。莊玲玲認為,只有全社會一同努力,把“家庭友善”概念從認同、承諾,發展到落實,創造勞資政三方共贏的方案,方可有效保障家庭和社會發展。建議政府將於明年結束的產假補貼措施恆常化,針對生育成本形成政社共擔機制,透過社會保障基金進行家庭友善相關措施的給付。既體恤疫下企業經營困難,亦體現政府對鼓勵生育的重視和決心。建議政府明確“家庭友善”定義,參考世界各地的經驗,結合澳門實際情況,讓政府和企業制訂措施時有據可依,更好將家庭友善的理念融入到各項施政方針當中,在制訂法律和公共政策時,更充分考慮家庭,支持家庭發展、穩定家庭功能、協助家庭需要。建議研究對企業提供可行的優惠政策,或設立專項基金,以組合拳方式和實際行動,支持企業推出和落實家庭友善措施,既提供激勵機制,亦減低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