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越女擺攤賣舊衫被控
【本報消息】治安警日前巡經田畔街與(先+刂)雞街交界,發現四名女子在街上擺賣衣服;警員檢查她們的身份證明文件後,發現三名越南女子均從事家務工作的外僱,餘下一名越南女子持護照,沒有在本澳合法工作許可。經查問,四名越南女子供稱將家中存放或朋友贈送的衣服帶往上址擺攤出售,合共售出十四件衣服,並賺取約一百元。由於四人涉嫌違反《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第三條“為自身利益從事活動”,治安警已作相應檢控,並將四人移送出入境部門跟進。
另外,警方就上述情況已向勞工局通報。同時,因四名越南女子涉及在公共地方非法擺攤,治安警並已通知市政署人員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