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審女地產中介騙客四萬
【本報消息】前科爛賭女地產中介候審期間騙取租客四萬港元訂金,一直拖延未與事主簽約。事主起疑向單位業主查詢,得悉從未收款,發現被騙向司警報案。本月十二日疑人到司警定期報到時被截獲。有人承認作案,聲稱騙款已用來清還賭債。
嫌犯姓翁,五十二歲,作案時為地產經紀,現時無業。司警落案控以詐騙罪,已移交檢察院跟進。
案情透露,本地事主去年十月中旬透過互聯網認識翁某。期間翁某稱中區有住宅單位以每月八千港元放租。事主在翁某陪同下“睇樓”,最終決定租住該單位。同月廿三日,事主向翁某支付一萬港元租金及按金。但翁某其後訛稱乘巴士時遇盜失去,要求事主再墊支三萬港元按金及佣金。事主未疑有詐,按翁某要求付款。翁某得款後卻一直拖延,遲遲不與事主簽約。事主起疑向業主查詢,獲悉對方從未收到出租單位的租金及按金,深知被騙向司警報案。
司警翻查檔案,發現嫌犯有案在身,早前涉及一宗信任濫用案正在候審,需要定期到司警局報到。本月十二日,司警趁疑人報到時將其截獲。有人承認作案,供稱當時得知同行有盤放租,向行家取得單位鎖匙後帶事主睇樓,隨後訛稱款項被盜詐騙事主,款項已用來清還賭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