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綁四十手機 兩地牌車藏奢侈品
兩澳男涉一年三走私入刑
【本報消息】拱北海關透露,截至本月十三日該關所屬閘口海關緝私分局今年已立案偵辦一年三次走私入刑案件共九十宗。
拱北海關表示,四月七日下午四時,澳門籍旅客吳某某衣着寬鬆,經拱北口岸無申報通道入境。現場關員發現其步態、神態異常,經截停檢查,從其腰間查出用透明膠帶捆綁的蘋果手機四十部。
經核查,該旅客於今年一月、二月先後分別因走私手機、葡萄酒受到行政處罰,是次腰綁四十部手機走私,屬一年內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的再次走私行為,已涉嫌走私犯罪,遂移交緝私部門予以立案處理。
此外,拱北海關三月廿三日晚在澳門籍旅客歐陽某駕駛入境的粵澳跨境客車內,發現其瞞報的多個奢侈品衣服、鞋子及手包共計十二件。
由於歐陽某曾在今年三月份兩次走私物品入境均被處以行政處罰,緝私部門亦對其行為予以刑事立案。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三次走私入刑”,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拱北海關提醒,廣大旅客應自覺遵守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相關規定,切勿被利益驅使,實施藏匿走私等嚴重違法行為,觸碰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