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失業短期食物補助申請
【本報消息】社會工作局訊:為紓緩非自願失業人士的生活壓力,社會工作局委托澳門明愛“明糧坊——短期食物補助服務”開展“非自願失業人士短期食物補助計劃”。獲批人士可獲得為期十個星期的短期食物補助,如有需要,可在十二個月內申請續期一次。
申請對象條件
上述計劃對象為自二○二○年一月一日起失業並且已領取社會保障基金所發放的九十日失業津貼後、現時仍處於非自願失業狀況,而且目前沒有領取社會工作局援助金、社會保障基金的養老金及殘疾金的人士。申請人可於五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前往澳門明愛明糧坊四個服務站遞交申請文件,工作人員在收齊文件並向社會保障基金核實資料後,會盡快回覆審批結果。申請文件包括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住址證明、已領取社會保障基金九十天失業津貼聲明書及服務申請表(可在各申請地點索取或在澳門明愛網頁下載www.caritas.org.mo)。如有疑問,可致電澳門明愛明糧坊四個服務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