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罪成判囚五年半
港男咬斷警員手指遭索償
【香港中通社十日電】據此間媒體十日報道,二○一九年香港沙田新城市廣場非法示威中,有警員遭一名港大畢業生咬斷右手無名指。該名港大畢業生早前被法官裁定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四罪罪成,判囚五年半。該警員本月六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港大畢業生追討賠償。
港大畢業示威施襲
原告梁啟業入稟狀指,事件發生於二○一九年七月十四日晚上,被告杜啟華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店舖外襲擊梁啟業,令梁啟業受傷及造成損失,梁啟業遂入稟追討受傷所造成損失。
杜啟華是港大畢業生,事發當日杜啟華咬斷梁啟業右手無名指的前端,他還揮打雨傘導致一名高級警司手臂骨折,杜啟華當場被捕。
杜啟華去年已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傷人等四項罪名全部成立,被判囚五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