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閒地回收廢品
本澳有不少廢品回收商,且多集中在北區。由於回收商以商戶和住宅為生意對象,一般比較貼近民居。雖然回收工作可推動環保,令廢物可循環再造或再用,但在營運過程中,經常佔用行人通道及大廈公共空間,不但令社區環境衛生變差,更對居民造成噪音、臭味等生活滋擾。
近來有讀者反映,指北區有個別收集廢品人士為求方便,每到入夜時分,常將回收品擺放於靠近回收店的大廈門外,等待日間廢品回收場開門便前往售賣。由於當中包含易燃物品,倘不幸遇上火種,後果不堪設想。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回收,加上地區回收商配合,回收量及種類明顯較以往大幅增加,大眾喜聞樂見。有意見認為,當局應合理規劃相關行業營運地點安排,研究是否適合設置於民居周邊。早年當局曾承諾將撥地供回收業競投使用,惟有關構思一直祇聞樓梯響。近月公佈的《澳門環境保護規劃(二○二一至二○二五)》中,又未有為建築廢料堆填區建設在地資源化項目清晰落實時間表,令人費解。
回收行業確有其營運特性和需要,因應本澳有不少閒置土地,而回收業界正需要大片土地擺放物料,當局何不在不影響民居情況下,提供地方讓業界短暫性堆放?一來可有效利用土地,二來也可減少業界因堆放物料而衍生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問題,更避免出現回收商與居民敵對局面。
悅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