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諮委促推動駕照電子化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近日細則性審議《以電子方式出示駕駛車輛所需文件》法案,具體討論到電子證照在未來的使用範圍及特別處理情況。交諮委黃萬濱關注到,現時澳門駕照的實際作用不大,多數用於現場繳交違例罰款、申請國際駕照、配合警方執法等,但現時警方執法只需“
一機在手”,已可查核駕駛者及車輛登記資料,一目了然。因此,駕照電子化對澳門整體的電子政務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黃萬濱稱,現時車契、行車摺都是對車輛的識別文件,在車輛電子化信息的推動下,未來車輛的查驗和執法將不再局限於實體可見的卡和紙張,建議當局推行電子化後的駕照和車輛文件可採取虛實並用方式,對現有實體證照採取過渡期措施,到期後將不再發出實體證照,逐步過渡至全面電子化,讓駕駛者逐漸適應。
他參考內地經驗指出,內地駕駛者可通過“交管一二一二三”手機應用程式來申領電子駕駛證,該程式是管轄內地駕駛者及車輛的統一平台。儘管當前“一戶通”是政府電子政務的大平台,涉及各民生範疇,但現時有關車輛及駕駛者的信息登記、申請驗車、車輛註銷、車輛詳細資料等服務都需要結合交通當局,在行政及管理上交通當局亦需要有自身的查核平台,故建議電子駕照未來可在“一戶通”生成的同時,亦需與交通當局達至資訊互通,減少因資訊分散而導致辦理上述服務時可能產生的行政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