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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6日
第B08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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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認四罪下月判

涉立法會選舉非法行為

戴耀廷認四罪下月判

【香港中通社廿五日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涉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宣傳“雷動計劃”,並連同心理學家葉劍青及石守正在報章刊登選舉廣告,被控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涉款共逾二十五點三萬港元。戴耀廷廿五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四項罪,案件押後至下月廿四日判刑。

同案兩名被告,葉劍青和石守正,早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改以每人四萬港元簽保守行為處理。

控罪指,被告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在二○一六年九月四日舉行的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招致選舉開支共逾二十五點三萬元,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六個廣告。

當年戴耀廷提出的“雷動計劃”招募選民根據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目標是爭取非建制派於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取得達半議席。當年“雷動計劃”表示,會將當時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滾動民調數據,納入作為推動選民策略性投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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