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定標準福利公共資源存較大差異
殘疾人跨境鑑定互認未具條件
【本報消息】社工局長韓衛回覆議員何潤生關於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殘疾人事業合作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按照現行《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行政法規規範的評估準則、工具及方法,對具不同殘疾類別的澳門特區居民進行殘疾分類分級評定。
鑑於內地的殘疾人評定標準和方法,以及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與澳門特區的評定準則和方法,以及“殘疾評估登記證”使用和政策訂定目的不盡相同,因此,現階段暫時未有開展珠、澳兩地殘疾人跨境鑑定辦證互認的條件。
韓衛指出,為體現特區政府關懷本澳殘疾人士,現時持有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永久性居民享有殘疾津貼、免費醫療及車資優惠等普及性福利。截至去年底,本澳共有一萬五千六百六十名澳門居民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對比內地約有八千五百萬殘疾人口,倘若特區政府在現階段開展內地殘疾人證持證人來澳可享有相同優惠等普及性福利的相關政策,特區政府的公共財政將面臨巨大壓力。
考慮到上述殘疾評估、福利政策和公共資源存在較大差異的因素,再加上本澳社會並未取得普遍共識等實際情況,預見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兩地殘疾人福利互惠的政策未具可行的條件。
此外,在一萬五千六百六十名持有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澳門居民之中,居於珠海市約六十人;當中,大部分為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並以肢體及聽力殘疾為主。政府將在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中,以先行先試的方式開展長者服務,暫未有計劃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設置專為殘疾人士服務的機構。然而,透過兩地合作機制,對有意在深合區開展工作的社服機構,又或有特殊需要的殘疾人士提供協作支援。未來,政府將持續關注,因應實際需要與發展條件作相應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