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坊石階被塗鴉待警搜證後即清理
違法塗鴉累計廿二宗
【本報消息】文化局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有關塗鴉位置位於大三巴牌坊前石階,初步判斷其以油性筆塗寫於石級扶手上,預計可用適當清潔物料清理,不會損壞石級。在警方完成調查搜證後,局方會盡快使用適當清潔物料清理,料相關費用約四百元。
文化局稱,自從《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後,局方一直在不同平台宣傳,包括透過電台、電視、宣傳單張、戶外廣告、巴士及社區宣傳等渠道,亦每年舉辦文遺保護法推廣嘉年華等活動,向居民及旅客宣傳文保意識。
破壞文遺負刑責
局方近年亦於各文物景點及社區廣場前地舉辦《文化遺產保護法》流動宣傳站,透過不同方式及宣傳小冊子等向公眾宣傳文物保護意識,並舉辦“Fun享文遺”專場講座,走進校園向學生講解《文化遺產保護法》相關規定和知識。另重點針對塗鴉刻劃、違法航拍等行為,去年於主要文物景點設置告示牌,提醒公眾切勿造成文物破壞,違者可能負上相關刑責。
對於文物相關的塗鴉、損壞等事宜,文化局已與警方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可迅速聯合進行跟進。日後會持續與相關部門定期巡查監督,對違反《文化遺產保護法》及對文物造成影響的事宜,依法跟進及追究,務求產生阻嚇作用,減免事故發生。
九宗罰款十七萬
文化局亦將與警方緊密協調加強監控,以追蹤倘有事故的責任成因。未來將持續檢視有關工作,加強大眾的文保意識,共同做好文保工作。
《文化遺產保護法》於二○一四年三月一日生效至今,違反該法卅五條有關塗鴉張貼的規定,共有廿二宗,當中八宗因涉及刑事已交由警方再作跟進。其餘十四宗個案,當中九宗已按“文遺法”規定處罰,罰款共約十七萬元,其餘屬經調查後歸檔處理或正跟進中。近年未見有關違法個案有明顯上升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