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停牌期間莫駕駛
加重違令一身蟻
△警方不時公佈醉駕案件,雖然醉駕行為可處徒刑,但大部分案件均只判處緩刑及禁止驚駛;倘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則會被控加重違令罪,最高可被判兩年徒刑。
根據《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違令罪是指不服從當局或公務員按法律作出的正當命令,如涉及加重違反,最高量刑更可提升至囚兩年及二百四十日罰金。
大部分被判禁止駕駛的個案,均來自醉駕、超速等交通違規行為,以此作為醉駕的判罰已屬輕判,而因超速被判停牌,則屬屢勸不改的後果。在停牌期間違反法院判決開車,除吊銷駕駛執照外,亦會被控加重違令,後果相當嚴重。故此,大衆不應抱有僥倖心態,切勿以身試法。
出車入位顧四周
直斜停泊均講究
△電單車位直泊、斜泊問題多年備受爭議,繼早前當局解釋斜泊式車位的用地面積比直泊式車位多約三成後,日前當局又指出,斜泊式電單車位雖能讓駕駛者快速且方便駛進車位,卻擔心駕駛者長期使用斜泊式泊位,會“因其方便性而忽略後方來車”,對自身或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
對此有讀者認為,出車時留意四周來車及行人,乃是駕駛者基本態度,對於一名具良好駕駛態度的駕駛者來說,不論直泊、斜泊,均不應該忽略後方來車。況且直角泊位泊車時要用更大角度入位,須佔用更大車道,豈不是更具安全隱憂?讀者認為,直泊、斜泊均屬泊位方案,應因環境及車道寬度等條件作考量,兩者間並無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