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拾走手袋無所獲即棄
女子拾遺不報法辦
【本報消息】本地六旬女子早前涉嫌拾獲他人遺留在巴士上的手袋,但因袋內沒有現金即棄掉。治安警調查後,日前傳召涉案女子到警區調查後起訴。
被捕本地女子六十餘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名女子早前向治安警報稱指在連勝街乘坐巴士到黑沙環,落車後,才發現失去手袋,懷疑遺留在巴士上,報警處理,報稱損失七千澳門元。
治安警接手調查,並根據“天眼”及附近監察系統,發現事主在連勝街踏上巴士時手袋跌在地上但沒有察覺,隨後一名女子途經現場並拾走手袋。經調查,警員日前傳召涉案女子到警區調查。經查問,有人供認案當日經連勝街時在地上發現該手袋,於是拾走並據為己有,但之後發現手袋內沒有現金,於是將手袋棄置在涼水街某大廈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