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後果嚴重勿以身試法
司警上月初偵破一宗清洗黑錢案,一個多月後再偵破另一宗有牽連的清洗黑錢案,當中一名涉案本地男子相信是兩案的主腦,主要操控他人將詐騙所得的“黑錢”“洗白”,獲得龐大利益,從其駕駛的名貴跑車即可略知一二。反觀其他借出銀行帳戶“洗錢”的“車手”僅獲數千元報酬。為了蠅頭小利,單單觸犯“清洗黑錢”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八年,後果嚴重。
借戶口洗錢亦犯法
近年,內地嚴打“走資”不法活動,皆因“走資”嚴重破壞內地及本澳的金融秩序。本澳警方亦絕不會讓不法分子將澳門作為“法外之地”。綜觀兩案的案情,“車手”透過“換錢黨”兌換或到店舖購買手提電話等貴價商品將“黑錢”“洗白”。受疫情影響經濟下行,部分人為搵快錢鋌而走險,亦有部分人或許僅借出自己的銀行帳戶予他人使用收取報酬,以爲沒有問題。
然而,這種行爲隨時要負上嚴重的刑事後果。根據《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法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為掩飾利益的不法來源,或為規避有關產生利益的犯罪的正犯或參與人受刑事追訴或刑事處罰而轉換或轉移本人或第三人所獲得的利益,又或協助或便利該等將利益轉換或轉移的活動者,最高可被判處八年徒刑。”
異常交易提防洗錢
營商者也需要小心,若有人到店內以大額金錢購買大量產品,或要求刷卡套現,提防涉及清洗黑錢,宜伺機通報執法部門處理,切勿為了做生意而罔顧法律。倘因涉及清洗黑錢,這些來歷不明的款項隨時會被“凍結”,損失巨大。
本報記者 逸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