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原書記周江勇被公訴
【中新社北京十一日電】中國官方十一日通報,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受賄廿年數額巨大
公開資料顯示,周江勇生於一九六七年九月,浙江寧波人,一九八五年八月參加工作,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
周江勇曾是浙江省鄞縣姜山中學的教師,後來從政,任鄞縣團委書記等職。二○○一年一月,他升任該縣副縣長。
檢方起訴指控,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象山縣縣長、縣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市長、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二一年八月,周江勇在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任上被查。換言之,他的受賄時間長達二十年。
曾搞“家族式腐敗”
檢方指控周江勇“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此前通報,周江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面牟利”,他還“搞家族式腐敗”。
電視專題片《零容忍》披露,周江勇利用公權力為其弟周健勇經商提供幫助,讓其創辦的公司拿到寧波地鐵移動支付系統統籌權等。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周江勇在涉及舟山、溫州的多個項目中,還按照周健勇傳達的請託,為某建築公司老闆提供幫助。
《中國經濟周刊》報道,周江勇“落馬”後,圍繞其親屬的舉報信“就像雪花片一樣”,周健勇也已被控制。
全面徹底肅清影響
今年一月,周江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浙江省委常委會隨後召開會議,研究以案促治、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堅決清除周江勇案件的政治影響”。
二月廿三日,中國共產黨杭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開幕,會上報告亦提出“全面徹底肅清周江勇案影響”。
身處市場經濟活躍地區,浙江省委常委會所作部署具有針對性,包括但不限於:一是精準把握浙江反腐鬥爭“區域性特點”,緊盯投資密集、資源集中的領域和環節;二是“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身清廉建設”;三是着眼政商關係,引導黨員幹部守牢親清政商關係底線,規範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及涉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