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級旅遊認可修訂評審準則
【本報消息】旅遊局訊:因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八 / 二○二一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於今年起生效,旅遊局相應調整“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餐飲界別的執行細則及獎項體系,亦修訂相關申請指南和評審準則。
餐飲界重新劃分
經調整後的“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餐飲界別執行細則的組別劃分為四組,分別為餐廳(酒店內)、餐廳(酒店外)、飲食及飲料場所和簡便餐飲場所。獎項體系方面,部分獎項名稱有所更新,同時新增“特別主題獎”。
考慮到疫情發展,“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餐飲界別暫停本年度(二○二二)的新申請,而新設獎項的認可和頒發,將於“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恢復完全運作後進行。公眾可透過澳門旅遊業界網站(https://industry.macaotourism.gov.mo/cn/page/content.php?page_id=237)查閱經調整後的“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餐飲界別最新申請指南和評審準則。
疫情下應變安排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旅遊局今年執行“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應變安排,包括:暫停餐飲界別二○二二年新的申請,但會為已獲獎商戶按調整後的新方案的評審準則進行監督期評審工作;暫停旅行社界別二○二二年的申請和評審,維持已獲獎商戶的獲獎資格;至於零售業界別,繼續執行與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的合作項目“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聯乘“誠信店認可計劃”。
旅遊局持續推行“星級旅遊服務認可計劃”,支持業界提升整體旅遊服務質素,鼓勵旅遊業和相關業界共同協力推動優質旅遊,配合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