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配套護航升降機法
澳門高樓多,已登記的升降機逾九千部,其安全運作引起社會關注。為填補法律空白,相關法侓制度早前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接下來,當局需做好執法配套和培訓工作,才能更好發揮新法效力。
部分使用年期較長的升降機,因欠缺維修保養,過去故障頻現。近年本澳經濟迅速發展,高層酒店、商業大廈及住宅大樓相繼落成,升降設備數目及使用人次顯著增長,其日常維護及檢查工作更顯重要。
針對有關設備的保養及檢驗等問題,政府通過《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規範和監管,惟立法只是第一步,坊間認為當局在新法通過到正式執行的一年半過渡期內,應從多方面完善執法及配套工作。
除執法部門人手配備、巡查、檢驗安排外,相關公司技術人員培訓力度也需跟上,藉以提高保養維修質量,同時針對維修公司法律、安全和責任意識的普及工作亦十分重要。另外,需加強向居民宣傳,讓小業主知悉需肩負保障升降機安全的責任。推動和協助更多屋苑或大廈籌組管理機關,提供技術支援,才能確保業主落實應盡義務及責任。當局亦可以鼓勵推動未有購買第三者保險的業主及保養公司購買保險,減少日後可能出現的責任糾紛。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