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去年開支近1.8億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昨討論《二○二一年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表決有關的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行政委員會主席梁安琪引介指出,關於二○二一年財政年度的預算執行率,已支付開支與最初及最終預算開支相比,其執行率皆為百分之九十八。有議員關注立法會人員超時工作權益。
執行率九成八
梁安琪引介稱,立法會二○二一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根據立法會組織法規定通過,收支總額為一億八千三百七十八萬七千三百元,經決算後,二○二一年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結餘為三百二十萬○二千二百五十七元三角。此外,立法會執委會進行四次預算修改,當中不涉及預算開支總額的增加。
結餘三百二萬
梁安琪表示,二○二一年財政年度預算執行結束時,立法會總收入為一億八千三百一十一萬七千二百九十二元一角,總開支為一億七千九百九十一萬五千○三十四元八角,因此,二○二一年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結餘為三百二十萬二千二百五十七元三角。
議員李良汪提到,二○二一年立法會超時工作的預算尚有結餘,建議日後在預算尚有及充足情況下,能優先保障立法會工作及同事在超時工作時的選擇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