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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8日
第A04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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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局兩方案處理新冠患者遺體

衛局兩方案處理新冠患者遺體

應急預案倡建火葬場惟未提選址

【本報消息】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遺體處置工作指引(試行)》,新冠肺炎病人遺體必須就近火化處理。由於本澳缺乏火化場相關設施,而烈性傳染病人遺體不能送到澳門以外地區,因此仁伯爵綜合醫院已制訂大規模疫情時的遺體處理預案,而特區政府亦需要推動在本澳構建相應的永久設施。

協調租借存放櫃

第一版的“特區應對大規模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預案”指出,考慮到一旦出現大規模疫情,可能會有大量死者,需要妥善處理遺體。衛生局初步制訂兩個方案,包括協調鏡湖殯儀館借出遺體存放櫃,連同仁伯爵綜合醫院,共有七十四格;以及由職能部門向船務公司租借冷凍櫃放置遺體,估算一個冷凍櫃可放置約十五至二十具遺體。

對於新冠肺炎患者的遺體,將遵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指引,屍袋密封後嚴禁打開,不可將遺體從屍袋中取出。另外,倘有大量遺體需要搬運且搬運人員須實行閉環管理時,需增加二十八名外判的遺體搬運人員以配合運作。院舍和住所的遺體需先由司法警察局人員介入後才可搬運。

成立環衛處理組

“預案”並提到將成立環境衛生及遺體處理小組, 由市政署作為小組召集人,成員包括司法警察局、衛生局、環境保護局、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當本澳發生大規模社區疫情時,小組負責對受污染場所,尤其是無管理公司的場所消毒清潔,協調各部門及業界處理大量垃圾,並跟進和安置可能出現的大量遺體。

但“預案”未有提到遺體永久火化設施的選址,翻查資料,市政署曾於一八年嘗試在氹仔沙崗墳場內興建火葬場,受到周邊居民極大迴響令計劃暫緩。二○年在澳門總體規劃公眾諮詢場上,有居民關注政府計劃在東面區域興建火葬場,工務局回應時澄清指火葬場地址未定案,只是總規草案預留一成公用設施區以及兩成三的公共基礎設施區,即有關面積是足夠興建火葬場等基礎設施,但並不代表一定要興建,在主客觀方面達共識時,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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