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方案”對橫琴稅務優惠展望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旨在更好地建設橫琴新區,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總體方案的發佈意味着橫琴開發將進入粵澳全面合作的新階段。
繼上期介紹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所得稅的稅務優惠的展望,本期將集中介紹有關合作區個人所得稅的稅務優惠。
二二年二月廿八日,廣東省財政廳聯合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3號),就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進行細化和落實,主要涵蓋兩方面:
1)促進境內境外人才集聚橫琴:對在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2)“澳人澳稅”政策吸引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就業創業:對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
相關優惠適用於源於合作區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政策執行期間由二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五年十二月卅一日止。
另外,合作區經濟發展局近日印發《關於開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預登記工作的通知》,從二二年二月八日起啟動二一年度高端緊缺人才預登記工作,就申報享受該項優惠政策的申請對象、申請條件以及二一年度人才預登記工作流程等事項提供了指南。申請對象為在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產業、中醫藥等澳門品牌工業、文旅會展商貿產業、現代金融產業等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新產業領域工作,並符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緊缺人才預登記需求目錄》的人才。
以上通知中提及稅務優惠的相關細則仍有待進一步公佈,例如:如何定義澳門居民,計算澳門稅負,現有文件尚未有提及。若參考一八年四月十七日發佈的《橫琴新區實施〈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工作的香港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的暫行管理辦法〉的暫行規定(修訂)》,“澳門居民”是根據澳門特區政府第8/1999號法律取得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個人。而在橫琴工作的申請人可分為兩類情況:
·申請人因工作關係而在橫琴任職或受僱;或
·申請人因工作關係而在橫琴提供獨立個人勞務。
申請人需向珠海市橫琴新區財政部門遞交所需文件,財政部門於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集中受理上一年度的補貼申請,申請的審批期限為六十日。上述規定已停止執行,故相關資訊只供參考。
此次總體方案對於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以及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提供的個人所得稅優惠,以其個人所得稅負分別超過15%或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而目前橫琴實施的粵港澳大灣區的個人所得稅補貼政策,則是採用稅務機關先按正常徵收稅款,然後由財政部門給予免稅補貼的方式。此外,粵港澳大灣區的個人所得稅補貼政策僅適用於境外人才,但適用於合作區的總體方案中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適用對象亦同時包含在橫琴工作的境內人才。我們預期將有更多優惠政策陸續出台。(二)
德勤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總監 黃寶琪
德勤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經理 丘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