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司法應走自己特色路
英籍法官韋彥德、賀知義日前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在發佈辭任聲明一小時內,英國國會下議院隨即辯論相關議題,英政府更是即時表態,不支持英法官在香港法院繼續履職。一連串的操作,被外界質疑是政治鋪排,目的抹黑香港國安法,削弱香港司法制度。
對此,特首林鄭提出三項理據力斥事件是英國政府一手鋪排,以政治壓力逼使英籍法官不得不配合英國政府而作出政治考慮。事實上,韋彥德之前曾說過希望留任,並表示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然而最終卻屈服於英政府的政治淫威之下。賀知義更是在香港國安法落實執行近年半後才到港就任,到現在提出對國安法感到憂慮,箇中原由,不講自明。
國安法實施後,英國動作多多,除了操弄BNO,英籍法官亦成為抹黑國安法及禍亂香港的棋子。現時終審法院仍有多名非常任法官,大多來自英、澳、加。雖其中多人已表明不計劃辭職,然而在英美的政治施壓下,相信日後相關的操作會陸續有來。
香港司法發展相對成熟,亦已儲備大量人才,為了保障司法獨立,香港應該思考是否還需要海外法官,是否應走出一條屬於自己、更符合“一國兩制”的特色道路,以脫離英國模式,才不至於受人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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