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僱員工資補貼接受申請
【本報消息】勞工事務局訊:特區政府為支持殘疾人士就業及保障他們獲取最基本的工資權益,於二○二○年十一月一日推出《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行政法規。
根據規定,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接受前一季度的收入補貼申請,符合資格的殘疾僱員可由即日起至本月三十日向勞工事務局申請二○二二年第一季的工作收入補貼。
勞工事務局負責審批有關補貼的申請和發放工作,法規生效至二○二一年十二月底,勞工事務局已接收五個季度的申請,累計收到六十五份申請,其中,六十二個個案符合發放津貼的要求獲發津貼,申請人主要從事保安及清潔服務業、製造業、美容業、零售業及社會福利等行業。
持有由社會工作局發出有效的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本地僱員,如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少於一百二十八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小時最低工資金額卅二元乘以當月實際提供工作時數而計算的金額;又或符合按月累計工作總時數等於或多於一百二十八小時,且當月工作收入少於《僱員的最低工資》規定的每月最低工資金額六千六百五十六元,均可作出申請。
符合資格的居民申請有關補貼時,除需遞交由殘疾僱員和僱主填妥並簽署的申請表格外,亦需一併將澳門身份證副本、殘疾評估登記證副本及載有銀行帳號及持有人資料的存摺或月結單版面的副本(僅限首次申請或更新時遞交)等申請所需文件,遞交至勞工事務局各辦事處。
居民如需索取申請表格,除可登入勞工事務局《殘疾僱員工作收入補貼計劃》專題網頁(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isability_income_subsidy.html)下載外,亦可在勞工事務局各辦事處、社會工作局各辦事處及社會保障基金索取有關補貼的申請表格。如對上述計劃的申請有任何疑問,可瀏覽上述網頁了解或致電(二八七○·○二七七)及(六六三二·九三二九)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