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各部門加強溝通作系統性保育
委員憂卓家村十古樹冇得留低
市諮委林宇滔表示,近期多宗樹木事故,儘管成因不同,但反映本澳公園樹木管護機制、街道樹木巡查、私地樹木保護等都存在不同的問題,當局有必要徹查每宗事件,追究問責。盡快制訂“綠化系統總體規劃”,系統性管理本澳樹木。
開闢道路或須遷移
上月初城規會討論氹北近菜園路地段的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時,討論到地段旁邊有十棵樹齡已逾百年、並已被列入“古樹名錄”的假菩提樹。雖然市政署代表明確反對遷移古樹,但工務局強調該主幹道很重要,暫未有其他可替代道路,又認為遷樹是可以做到的,令社會十分擔憂十棵古樹未來“冇得留低”。
“文遺法”規定“禁止移植或移除名錄所載的任何樹木”,但也有條文“但屬重大的公共利益或具職權維護樹木的公共部門宣告為預防危害公眾安全而採取相應措施的情況除外”。“文遺法”由文化局執行,應由文化局聽取市政署的意見後作出的約束性意見決定,絕非工務局說了算。《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也明確規定,工務局在制訂城市規劃時,尤須識別和考慮包括文化局、市政署在內部門主導的規劃及草案。
宜修規劃原地保育
他促工務局盡快主動與文化局及市署協商,修改氹北規劃中的道路規劃,確保該十棵古樹原地保育,不因道路規劃而被遷移,更應主動排查及釐清納入《名錄》的古樹資料,確保古樹保育不會與各個分區詳細規劃出現不兼容的情況。
他並期望市政署盡快制訂“澳門城市園林綠化系統總體規劃”,並提交予工務部門及作溝通,從根源上做好古樹及樹木綠化的系統性保育工作。
委員張嘉敏認同市政署履行保育古樹職責,並積極跟規劃部門溝通,充分詮釋卓家村十棵古樹具備的生態價值、歷史價值及社群價值,以專業角度提出原地保育方案的好處和考慮點,推動規劃部門在古樹保育及城市發展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