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過降低公民權年齡法案
【香港中通社廿五日電】台灣立法機構今日通過“十八歲公民權修憲案”,該案將台灣民眾行使“公民權”的年齡下限自二十歲下修至十八歲,全案公告半年後將進行“公投”複決程序,通過門檻為選舉人總額半數(約九百六十五萬票),複決通過方可正式生效。
由廿歲降至十八
台立法機構上個會期展開“修憲”,其中包括將民眾行使選舉、罷免及投票等“公民權”的年齡下限自二十歲下修至十八歲,受到外界高度關注。中國國民黨因不滿程序不正義,以缺席表達抗議,民進黨、台灣民眾黨及“時代力量”達成對“十八歲公民權案”的共識後,台立法機構今日進行表決。
藍最終投同意票
依照各黨派所佔民代席次,在民進黨等三黨民代均投下同意票的情況下,仍未達到通過“十八歲公民權案”的門檻,此前態度不明確的國民黨成為左右“修憲案”能否通過的關鍵。
儘管國民黨多次表態支持“十八歲公民權”,但由於不滿民進黨在程序上充滿爭議,黨內對是否參加投票有不同聲音,最終黨主席朱立倫下達進場投下同意票的指令。
仍須“公投”複決
“十八歲公民權案”在台立法機構通過後,還需經過“公投”複決的程序,有效同意票需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法案才會生效,意味着需要超過約九百六十五萬張同意票。有台媒指,過去台灣“大選”都未有候選人獲得如此高的票數,法案通過難度仍舊較大,民進黨規劃將“公投”複決與年底地方縣市長選舉合併舉行,以提高投票率,促進法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