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系統性隱患重大風險處置
內地推進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
【中新社北京廿五日電】今年中國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中國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廿五日表示,該基金用於具有系統性隱患的重大風險處置,且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市場。
該發言人指出,當前中國金融業運行總體平穩,金融風險呈收斂態勢,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但內外部環境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加,經濟金融發展面臨的風險挑戰依然較大。金融風險處置已進入常態化階段,必須未雨綢繆,做好化解風險的資源儲備。在國際上,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是各國處置金融風險的普遍做法。有必要借鑒國際經驗,立足中國實際,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穩定保障體系。
發言人透露,相關工作正在研究推進,初步考慮,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用於具有系統性隱患的重大風險處置,與發揮常規化風險處置作用的存款保險和行業保障基金,都是中國金融安全網必不可少的部分,並且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市場,區分不同行業、不同主體實行差別化收費,以平衡好風險、收益與責任,避免國家和納稅人利益遭受到損失。
發言人介紹,下一步,官方將抓緊研究完善相關法規和機制安排,盡快推動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為重大風險處置積蓄好後備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