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期下月三日開始
特首選舉如期五月八日舉行
【中新社香港廿五日電】第六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及委任選舉主任的公告廿五日刊憲。公告顯示,行政長官選舉將於五月八日舉行,提名期由四月三日開始,至四月十六日結束。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廿五日公佈上述消息。按照香港法例《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的規定,候選人必須在提名期內的通常辦公時間內,親自到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選舉主任。由於四月十五日至十六日均為公眾假期,故提交提名表格的限期為四月十四日下午五時。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四十歲,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二十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的詳情載列於香港法例《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十三條,喪失該資格的詳情則載列於第十四條。
每名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一百八十八名選舉委員會委員作出,其中須包括選舉委員會的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不少於十五名選舉委員。
香港特區選舉管理委員會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楊家雄法官為此次選舉的選舉主任。有關公告已上載至選舉事務處網站和選舉網站。提名表格可於提名期結束前的通常辦公時間內在香港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地下索取,亦可於上述兩個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