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證入境檢疫擴至大橋內港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為減少有關人士在口岸頻繁出入境帶來疫情風險,衛生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修改日前的公告,自本月廿一日零時起,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探親(T)簽註人士,一天內(即當天凌晨零時至晩上十一時五十九分)在關閘口岸、青茂口岸、港珠澳大橋口岸或內港客運碼頭口岸入境次數共達三次或以上,不論所持核檢陰性結果證明何時採樣,均須每次在口岸入境時即時付費接受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並等候至有檢測結果後方可入境。
其他口岸次數不計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此措施暫只限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探親簽註人士,入境次數亦僅計算從上述四個口岸入境次數,經其他口岸入境次數不計算在內。受此措施影響人士須聽從口岸工作人員指示,以便安排付費核檢,並須等候至有核檢結果後方可入境。此核檢結果不會在健康碼上顯示。另外,此即時核檢至有結果或需十二小時,相關人士入境前應做好準備。此要求不妨礙其他防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