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截男子逆駛揭停牌加重違令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日前駕駛私家車逆駛,被交通警員截查檢控時,揭發男司機正“停牌”,將其拘捕並起訴。
涉案本地男司機三十餘歲,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二條“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第一款,結合《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二款“加重違令”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由於男司機亦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第一百條“逆駛”第一款,交通警員已對其檢控。
本月十四日,交通警員在紅窗門街巡邏時,目睹一輛私家車逆駛轉入福隆新街,上前將車截停。期間,男司機未能出示任何駕駛證明文件,揭發其正處於禁止駕駛狀態,將其帶返警區處理。經查問,涉案男司機供認早前因觸犯逃避責任罪,在今年二月中被初級法院判處禁止駕駛六個月,是故男司機的駕駛行為涉嫌違反上述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