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澳居民任公司掛名持牌人
六漢非法僱用騙藍卡被拘
【本報消息】三名內地男子為求方便來澳,支付月薪要求三名本地男子擔任兩家工程公司“掛名持牌人”,再以聘用外僱的方式取得“藍卡”。治安警早前接獲舉報,經查後鎖定六人身份,日前傳召各人到警署調查,期間六人均承認作案。
三名內地人姓周,男,年齡介乎四十至四十五歲,為親兄弟及堂兄弟關係;三名本地男子分別姓鍾、姓王及姓廖,年齡介乎三十多至五十多歲。六人涉嫌假僱用被移交檢察院跟進。
治安警在年初接獲報案,得悉有人以假僱用的方式取得“藍卡”,藉此方便在澳門逗留。經調查,警方發現姓鍾、姓王的兩名本地男子認識其中一名周姓疑犯,二○二○年下旬在對方遊說下,二人各自收取五千元月薪,擔任兩間工程公司的“掛名持牌人”,但兩間公司實際上由三名周姓男子操控。
一人憂孭飛搵接棒
直至去年下旬,涉案鍾某擔心要為公司“孭飛”,決定辭任公司“持牌人”。有見及此,三名周姓男子遊說於公司擔任裝修工作的廖某“接棒”,並提供每月八千元月薪擔任公司“持牌人”,同時將工程工作的日薪由九百元增至一千元。
治安警調查後鎖定疑人身份,日前傳召各人至警署調查,期間六人承認作案。涉案三名周姓男子供稱,認為由本地人開設公司的手續比較方便,因此僱用另外三人擔任“持牌人”,再次利用公司外僱配額申請“藍卡”,藉此取得留澳許可,當公司出現問題時亦可逃避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