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開放廿七服貿創新試點
台胞可申辦個體工商戶
【本報駐北京記者鐵怡十六日電】國務院台辦、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今日聯合通知,即日起在大陸二十七個省、市(區域)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台灣居民可直接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國務院台辦、商務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今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台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日起實施。
原有政策繼續執行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通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進一步為台灣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青年群體到大陸就業創業提供支持。此前有關部門分別於二○○七年、二○一一年、二○一五年出台了關於台灣居民在大陸申設個體工商戶的三份文件,目前這三份政策文件仍在執行中。
據介紹,台灣農民可在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台灣農民創業園申設個體工商戶,台灣居民可在大陸廿六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設零售業、餐飲業、紡織、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廿四個行業個體工商戶。據市場監管部門統計,截至去年底,登記註冊台灣農民個體工商戶三百五十九戶,台灣居民個體工商戶九千九百二十六戶。
新政策具兩大特點
朱鳳蓮表示,此次出台新的政策措施,相比之下有兩個特點:
一是開放行業大幅增加,由零售業、餐飲業、紡織、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廿四項擴展到一百二十二項,涵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二是開放地域進一步擴大,包含二十七個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從今日開始,相關省、市(區域)除執行三份政策文件外,可在本地全面深化服貿創新試點地區內對台灣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執行新的開放政策。
分享機遇政策不變
朱鳳蓮指出,出台《通知》是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和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政策的重要舉措。這充分體現大陸秉持的“兩岸一家親”理念不會變,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的政策不會變,為台灣同胞辦實事做好事的舉措不會變。
她說,此次出台新的開放措施,是考慮到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營商環境優良、商貿服務業發展潛力巨大,台灣居民到這些地區申設個體工商戶,可以分享政策疊加帶來的更好就業、創業機遇,更有利於他們實現個人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