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國際資本人才 促金融市場國際化
人代:支持深合區設民商二審法院證券交易所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林笑雲、蕭志偉聯署建議,支持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設立民商事二審法院,在合作區實行閉環審理,有利於吸引國際資本和人才。
加快粵澳法律銜接
劉藝良、林笑雲、蕭志偉在建議中指出,加快推進粵澳民商事法律及規則銜接先行先試,建設引入澳門元素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民商事專門法院,作為橫琴合作區內民商事案件二審人民法院,是促進琴澳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和規劃銜接的有效載體。
去年全年,橫琴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近九千宗,如果繼續由珠海市中級法院管轄橫琴合作區的二審民商事案件,不只數量壓力很大,合作區審理的民商事案件,也很多具有特殊性和獨特性,完全適用內地體制下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體系,對營造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不利。
法律不損國家主權
他們建議,借鑒國際社會(如歐盟、英國及有關聯邦制國家)的有益經驗,賦予合作區法治創新更大改革自主權,支援設立具有澳門元素的民商事專門法院,作為合作區內民商案件的二審人民法院。
在堅持民商事法律創新不得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前提下,推動橫琴合作區民事法律適用突破涉外因素、連接點的限制。研究創新利用經濟特區立法權,率先制訂對我國尚屬空白的涉外商事法律關係適用法,探索在橫琴合作區先行立法,先行先試。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橫琴合作區變通執行民事訴訟法、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法官法、人民陪審員法等相關規定,對法院組織原則、訴訟程序、法官選任、陪審員參審等進行改革創新,在實踐中探索推進不同法系、跨境民商事法律及司法規則有效銜接。
交易所由澳門主導
劉藝良也與人大代表高開賢、蕭志偉、施家倫、何敬麟聯署建議支援加快在合作區建設澳門證券交易所。他們建議探索引入國際先進證券規則及數位化技術,適用特殊的金融法律和監管制度,給予合格投資者准入、跨境證券交易資金流動等政策支援,由澳門特別行政區主導,在合作區建設離岸證券交易所。以綠色可持續投融資為重點,為澳門、合作區、葡語系國家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提供專業、高效的投融資服務,推動合作區金融市場率先高度開放,探索跨境資本自由流入流出和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
法律法規方面,懇請中央支持,推動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條例(法)》中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的方式,在合作區劃定特定範圍(比如合作區金融島)建立金融自由開放市場,允許在該市場範圍內一定程度上選擇適用域外民商事法律。
運作符合國際標準
組織管理體系方面,建議組建公司制交易所並實行集團化運營,構建市場化運作的組織管理模式。配套設施建設方面,建議優化建設更加符合國際標準的中央證券託管系統(CSD),推進與國內、國際中央證券託管系統對接;完善RTGS等資金支付結算系統建設。市場拓展方面,懇請中央支持,在澳門證券交易所常態化發行多種期限的人民幣國債、央票,吸引國內政策性金融機構、地方政府、央企、國企、金融機構等發行信用級別高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