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風險處置機制
內地首提金融穩定保障基金
【路透社北京八日電】中國今年設定偏高經濟增速目標彰顯其在艱難年份決心砥礪奮進,“三重壓力”下不斷抬頭的經濟金融領域風險亦將得到“托底”。最新政府工作報告首提“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旨在前瞻性構建市場化風險處置機制,以為日後制度化應對重大金融風險事件佈“先手棋”。
財政金融風險交織
業內人士指出,當前金融風險仍高位運行。去年以來,隨着房地產行業風險出清逐步推進,高槓桿房企債務風險已令部分中小銀行資產品質惡化,可能導致房地產風險與金融風險聯動並相互強化。同時,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持續推進,部分地方政府平台承壓,或造成財政風險與金融風險交織。
“近幾年金融風險雖整體收斂但仍高位運行,且有新的不確定性引致新的風險。”一位城商行管理層人士稱,“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令中央層面能夠有靈活、專項的資金應對風險。如果風險發生後再去籌措,可能就來不及了。”
該人士指出,目前存款保險制度也能起到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作用,但存款保險基金的使用範圍僅限於投保機構(繳納保費的存款類金融機構),且在處置包商銀行風險後存保基金已被使用大半,對防範化解未來金融風險的效力或存在不足。
一位機構研究人士表示,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意在通過公共資源或行業資源救助出險金融機構,以切斷風險傳播鏈條,穩定市場預期,在央行履行最後貸款人之前,構築一道風險和化解路徑。
中小銀行風險抬頭
近幾年隨着包商銀行風險處置塵埃落定,一度甚囂塵上的中小銀行風險逐漸淡出市場視野。但在房地產行業風險漸進出清的過程中,中小銀行風險問題再度抬頭。
一位接觸多家中小銀行的人士稱,不少中小銀行普遍存在經營管理不善問題,疫後中小微企業經營壓力及消費降級等問題,打壓其盈利能力,加上不少銀行涉房信貸較多且集中,在此輪房地產行業風險出清過程中進一步承壓。
“不少銀行實際不良率已超過10%,這意味其資本已完全被侵蝕掉,處於技術性破產的邊緣。”他指出,一些已上市的銀行,“涉房不良貸款有大幾十億,但均未體現在報表中”,還有些銀行的相關貸款如果不展期立馬淪為不良。
一位四大研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人士談到,小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品質本身較差,但因利潤底子不足,無法接受較低的價格,“(不良資產)應該有捂着,能捂一天是一天。”
一位不良行業資深人士表示,包商、錦州銀行風險化解都是由中央層面出手,沒有進行市場化清算;當前面臨房地產和中小銀行風險交織,“當時國家還能救得過來,但現在可能已到了有心無力的階段。”
除了中小銀行風險外,去年初以來銜枚疾進的地方隱性債務風險處置,以及正在進行中的房地產行業去槓桿,均是重大金融風險隱患。
地方隱債風險挑戰
光大證券報告指出,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土地出讓金收入走弱、債務集中到期等多重因素影響,部分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現金流壓力加大,財政風險與金融風險交織。
同時,以個別房地產企業為代表的高槓桿大型企業,盲目借貸、盲目擴張,體系脆弱性增加,可能導致非信貸類資產不良壓力率先抬升,表內信貸業務被迫較大範圍展期。
另外,地方隱債和房地產風險也存在相互傳染的路徑。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表示,許多地方性債務與地產企業、地方城投不無關聯,畢竟很多地區仍然過度依賴土地財政。
前述機構研究人士指出,金融穩定保障基金保障的物件可能會包括由地產、城投、債券違約等領域引發的區域或全國性的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