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襲兩警判醉酒罪成
【本報消息】一名六旬醉翁涉襲擊兩名警察,其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辯稱已忘記所有事情。合議庭裁定,被告兩項醉酒罪成,判罰款八千一百元,並需向每名警員賠償五百元。
被告林X役,男,約六十歲,涉一項加重侮辱、抗拒脅逼和醉酒罪。案情顯示,林X役醉酒後生事,有警員上前了解事件,林X役惡言相向並出手傷人。
法官於宣判時指出,根據相關警員的驗身報告,足證二人曾被他人使用暴力。但由於被告當時處於醉酒狀態,裁定被告一項加重侮辱、抗拒脅逼和醉酒罪,改判為兩項醉酒罪。
量刑方面,判被告罰款一百三十五日,每日六十元,共計八千一百元,如不支付或以九十日監禁代替;同時,需向每名警員賠償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