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被催成墨未濃
實不相瞞,我也許是澳門第一批用手機“寫稿”的作者之一。二十年前,二○○二年的夏天,儘管當時手機已然普及,但仍是2G年代,澳門的定期作者中,以稿紙來寫作的仍佔大比例,而新生代作者少,用電腦寫稿的估計也不多,至於以手機寫,相信絕無僅有吧。
其實我也是用稿紙來寫作的。那時在蘇州上大學,得到本報編輯賞識,給我機會在小說版連載長篇小說《草之狗》。我一般都是完成一章或半章後,用郵寄的方式交稿,稿量足以支持半至一個月,只是小說連載到一半,劇情重心要轉移到另一角色上,一時間不知如何接下去才好,竟一直沒有靈感。計算一下稿量,應可捱到放暑假回澳,心想到時再處理吧!於是跟編輯說回澳便立即交稿。
誰知臨回澳前一天傍晚,接到編輯電話,問我是否已回到澳門,怎麼還不交稿。我嚇得下巴掉到地上,心想不是還可刊載三四天嗎?編輯卻說只剩一天,原來我忘記她說過會刪去一些累贅的描述與情節(其實她見稿量不足,已下輕手了),是我一時大意,失去預算。
那是大三下學期結束,準備上大四。大四上課天數少,加上我又計劃在澳門實習,便退去在外租住了一年半的綠色房子,省下暑假的房租之餘,也打算與兩位曾一起居住的台灣學生做回宿舍室友,省得就省。那天整天搬家,將家什搬至幾個同學的宿舍中暫寄,坐在空蕩蕩的房子裡,已然筋疲力竭,腦袋同樣空蕩蕩,第二天又要趕火車坐一天一夜。身邊也沒有留下稿紙,就算有,就算寫得出,也不知怎樣交稿,而家貧的我一直沒有屬於自己的電腦,從未想過用電腦寫作。
編輯說一般要提早兩日交稿,知道我當天無論如何都沒法完成,破例容許我次日交稿以趕及後日出版(次日她周休,還要特意跑回報社處理),着我一定要想辦法,以免脫期進入“黑名單”中。
(三之一)
太 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