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女子多次往返無即時依法禁入境
林宇滔質打擊水貨客成效
【本報消息】議員林宇滔提出書面質詢,指本澳水貨客對社區造成的滋擾及頻繁出入境對防疫帶來額外威脅,長期以來禁之不絕。《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廿四條已明確規定“非居民無合理理由以多次短暫入境及出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方式,試圖規避逗留及居留的規定”可拒絕其入境,第廿六條及賦權主管機關可對違反者發出預防性或連續性的禁入境限制。根據內地通報,早前坦洲確診女子曾在二月廿六日有五次出入珠澳紀錄,明顯與其探親簽證目的不符,為何當局當日未有即時依法禁止其入境,而是在事後才追加禁止其入境一年的限制?
林宇滔指出,據當局介紹,現時打擊水貨客活動的法律工具包括《對外貿易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聘用外地僱員法》、《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等。他要求當局交代上述法律工具是否能夠有效打擊水貨客活動?倘是,為何水貨活動近期又轉趨活躍?倘不是,當局會否研究修改現有法律更有效打擊?
促訂師生應對指引
另外,今次發現有水貨客染疫的個案,導致三月一日之前十四日曾身處坦洲的跨境師生無法回校,不單學生學業、老師授課、學校安排都大受影響。針對類似情況已多次出現,當局能否制訂清晰的指引及應對方案,倘若內地某區出現確診者,跨境師生的明確安排,讓家長、老師、學校都能有更好和更及時的準備和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