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耀忠性侵女兒朋友判一年
昨日,台灣男星陳耀忠爲性侵女兒朋友道歉,其已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曾獲金鐘獎的陳耀忠因涉嫌性侵女兒朋友,被法院以强制猥褻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他昨天早上透過社交平台發表道歉聲明,承認了事件的確屬實:“本人在二○二○年九月廿二日凌晨,酒醉性猥褻初次來到我家的客人,犯下這樣不容天理的過錯,對受害者,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陳耀忠坦言,深知道歉也無法彌補受害者的痛苦,“我不會逃避,也願意承擔所有的責任。”“但道歉不是祈求原諒,而是真誠的面對並反省我所犯下的錯誤。”他說媒體所報道的事都屬實,他不會逃避,願意承擔所有責任。對造成社會的不安與震驚,向社會大衆道歉,願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