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理財投資合資買車位墊支保費
六旬婦七年騙友二百萬被拘
【本報消息】一名曾任保險經紀、現無業的六旬本地女子疑“唔熟唔食”,由二○一一年至二○一八年間,涉嫌分別以內部員工理財投資計劃可獲高額回報、合資購買車位作投資,以及代客墊支保險費名義,將三名本地友人當作“提款機”,詐騙合共逾二百萬港元。司警本周二接報後,翌日傳召涉案女子到局調查,有人供認犯案。
被捕本地女子姓鄭,六十歲,無業。司警以相當巨額詐騙罪於昨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案中事主均是本地居民,兩女一男,均與疑人為朋友關係,其中一名女子與疑人更是認識逾二十年好友。
本周二,司警接獲一名本地女子報案,指遭疑人以合資投資車位等名義,詐騙六十八萬港元。在二○一一年二月,疑人當時仍是保險經紀,其向事主訛稱有一個內部員工理財投資計劃,每投資十萬港元,每月便可獲三千港元利息,因利潤不錯,事主於是投資四十萬港元,並轉賬予疑人;在二○一二年一月,疑人又遊說事主合資購買車位作投資名義,事主亦相信出資二十萬港元,同樣轉賬予疑人。
至於內部員工理財投資計劃,事主在二○一一年至二○一三年初,確實曾每月收到三千港元利息,惟隨後事主沒有再收取分毫。在二○一七年,疑人向事主訛稱因須代客墊支保單保費,要求借款八萬港元,事主因與疑人為二十多年好友,同樣相信借款予對方。至二○一八年,事主追討之前欠款,但有人以周轉不靈作藉口沒有還債。
期間,事主從另外兩名一男一女友人口中知悉,同樣被疑人以合資購買車位作投資名義,其中男事主在二○一五至二○一七年,共向疑人轉賬三十萬港元;女事主在二○一六年七至八月,向疑人轉賬一百一十六萬港元,惟事後投資音訊全無,但獲疑人退還八十五萬港元款項。
司警接報後,根據資料通知其餘兩名事主到局提供資料。至前日,司警傳召疑人助查,有人供認犯案,贓款已用於日常生活開支,至於向三名友人所指的有內部員工理財投資計劃可獲高額回報、合資購買車位作投資,以及代客墊支保險費,全是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