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像獎評選準則行之有效
第四十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日前公佈入圍名單,本來年年如是的操作,但今年卻出現小風波。事緣最佳男主角提名方面,林家棟分別憑《手捲煙》及《智齒》入圍,還有《媽媽的神奇小子》的梁仲恆、《殺出個黃昏》的謝賢及《濁水漂流》吳鎮宇。然而,電影《怒火》男主角之一的謝霆鋒卻無緣角逐,令霆鋒粉絲大感不滿,甚至提出了無數的理由,為偶像未能入圍進行解讀;當中包括大會為了避免父子同台爭獎、覺得霆鋒在《怒火》中演出奸角累事等等。
無緣入圍自然無法爭獎,作為粉絲,代偶像感到失落亦很正常。但是連未能入圍都要不滿的話,假若入了圍但最終失獎,粉絲會否又繼續鼓譟甚至認為大會刻意針對呢?事實上,如果僅就霆鋒未能入圍爭影帝而感不滿,同戲的另一男主角甄子丹是否也該不滿呢?因為《怒火》主打雙男角,如果霆鋒未能入圍就是委屈,那麼甄子丹應該也一樣,怎麼卻不見有人替丹爺感不值?
金像獎的提名及評選準則多年如一,分別是由“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及“第一輪專業評審團”投票選出所有獎項的提名名單,獲得票數佔第一輪總積分的五十個巴仙;在各獎項中得票最高的首五名可獲進入第二輪評選。換言之,《怒火》雙男主角入圍爭影帝,明顯就是所得票數並非頭五名之內,所以才未能入圍——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女配角候選名單中有六人,唯一可能就是出現了有兩人同分的情況;大會為公平起見,所以特別加添一個名額,而不是為固定名額犧牲其中一人。
任何選舉或賽事都有其遊戲規則,若然因為結果未符心水就認為有失公平,大可以往後不再參與該遊戲作為杯葛;若想因為一些聲音就迫令大會改變規則,無疑只屬妄想。至於認為大會針對霆鋒則更是無稽,因為金像獎早有行之有效的規則,不會也不屑為針對某一人作出更改。
霆鋒已先後獲得金像獎的新人獎、男配角獎及男主角獎,要是玩針對,又豈會讓他有如此亮麗的大滿貫佳績?
娛 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