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期改為四月三日至十六日
特首選舉押後至五月八日
【香港中通社十八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十八日表示,由於香港面對抗疫以來最嚴峻局面,在維護公共衛生和市民健康的大前提下,行政會議舉行特別會議引入緊急情況條例,原定於三月廿七日舉行的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押後至五月八日舉行,提名期改為四月三日至十六日。
當日,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表示,由於香港疫情形勢危急,不能分心也不容有失,要把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而這已不是第一次因為疫情需要押後選舉,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也押後一年舉行,形容本次引用緊急條例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和公眾利益。
雖然行政長官選舉投票只涉及一千四百多人,但林鄭月娥認為,選舉本身會有公眾衛生風險,而且在嚴格的防疫措施下,候選人沒法進行參選工作,包括和選委見面爭取提名、和公眾交代政綱以及與傳媒互動等,對候選人不公平。
林鄭月娥表示,已經考慮三個因素,包括疫情發展、政府換屆工作的需要和選舉的原則性問題;指出選舉不能遲於本屆特區政府任期結束後進行,還要為下任行政長官預留時間組班等,同時也要確保十四天提名期不能被壓縮,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對於押後本次選舉,已經向中央做出報告,也得到中央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