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演歌劇 (二)
西洋歌劇的伴奏樂團與合唱團兩隊相加一般都會超過百人,這麼多人從歐洲到澳門,路程開支一大筆。假如能從內地邀請,開支必定大幅下降。當時的音樂節藝術總監白詩島到內地考察,選定了北京中央歌劇院交響樂團、合唱團和上海的合唱團等內地藝術團隊。
這些內地專業音樂團隊,特別是北京中央歌劇院交響樂隊成為澳門國際音樂節的長期合作者。他們的參與保障了澳門歌劇的高水準,沒有他們的支持,幾乎沒有澳門的西洋歌劇。我把這種支援稱之為合作,因為這是雙向互動的,由於邀請他們參與澳門國際音樂節,也強有力地促進了內地西洋歌劇的進步和發展。
在此之前北京和上海的歌劇院很少演出西洋歌劇,在我的記憶中曾經欣賞過北京中央歌劇院演出威爾第的《茶花女》,上海演出普契尼的《蝴蝶夫人》,僅此而已。所以內地音樂團隊到澳們有機會接觸到歐洲的歌劇導演、指揮及名演員也是提升的機會。舉例來說,北京中央歌劇院交響樂團和上海樂團合唱團到澳門參加歌劇《遊吟詩人》演出,兩地演員都感慨地說,能與殿堂級的聲樂大師奧勃拉茲索娃同台演出機會難得。而且有幾齣歌劇他們在澳門演出以後,就移植到內地演出……還有一件事也是澳門的回報,那時候內地工資普遍很低,澳門政府提供他們演出費、交通費和澳門酒店住宿之外,還支付每一位演員每天二百至二百五十澳門元的生活津貼。他們在澳門排練合成一套歌劇,並演出三場,為時最少也得十天,有時候他們參與更多節目的演出,可能在澳門逗留半個月以上,生活津貼費的結餘,對於他們個人是一筆額外收入。團隊的個別領導坦率地對我說,每次到澳門演出成了員工的“福利”。這些音樂家在澳門工作認真、生活愉快,這就是內地澳門雙贏的合作。
(音樂節藝術節憶舊)
殷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