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委員會人事任命公佈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多項人事任命,包括委任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及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的成員及主席等。
行政長官批示委任甄綺蓮為駐澳門賽馬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自三月十八日起為期一年。執行上述職務的每月報酬為九千二百澳門元。
行政長官批示並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蔡君華及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代廳長黃超文為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分別代替張嫻及黃劍虹。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龔志明為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的成員及主席,任期至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批示自本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本月起正式投入運作,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二十二名文化局人員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自本月一日起,為期一年。
人員包括周趙詠莊、劉素文、章薇薇、孫仲佳、陳度恩、張詠兒、容文杰、李妙瑜、譚寶儀、吳煒煌、施莉亞、劉健雁、陳少芸、劉美琪、阮正剛、張詠華、高瑞虹、何家濠、劉子龍、趙君玉、鄭綺兒、戴婉芬。
上述人員的每月報酬相等於其在文化局原職務的報酬,有關報酬及按原薪酬計算繼續為醫療福利、退休金及撫恤金或公積金作出扣除的僱主實體負擔由文化局承擔。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並委任財政局代表阮紹祖為藥物監督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並由徐巧恩擔任其候補人。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