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訂黃金珠寶零售業守則
【本報消息】據消費者委員會發出的新聞稿指出,為保證黃金珠寶商品質素及提升相關行業的服務質素,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消費者委員會與澳門金業同業公會聯合公佈並實施“金銀珠寶零售業行業守則”,凡相關業界的“誠信店”及公會會員均須遵守該守則規定。
因應近年黃金珠寶零售業的發展、配合《誠信店認可計劃》,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實施,消委會與澳門金業同業公會聯合公佈重新修訂的“金銀珠寶零售業行業守則”。該守則要求“誠信店”商號及公會會員須守法經營;參與“標準黃金成色認可證抽檢計劃”;清晰與詳細標示金銀、珠寶及玉石等商品主要資訊,發出的單據須清楚載明商品相應資料,包括黃金飾品的純度、翡翠的處理方法、鑽石的品質評級、退換及相關售後服務等五項規定。
該守則是《誠信店認可計劃》評審的要件,相關零售業界的“誠信店”必須遵守,通過評審才能獲發“誠信店”優質標誌。消委會將透過評審,監督“誠信店”切實執行相關的守則。
消委會表示,實施該守則可鞏固及提升零售服務業誠信與優質的形象,加強消費者的信心及保障,提高與促進相關行業的信譽及業務,歡迎非“誠信店”商號使用。
消委會多年以來與業界合作制訂行業守則,為本澳零售服務業訂定企業營商的操守指標、質素標準、宣傳及推銷手法等指引。相關業界承諾監督會員切實執行,作為行業自我監管機制。
消委會過去先後為十九個零售服務業制訂行業守則。消委會今年內將繼續重新制訂或修訂其他的行業守則工作,為消費者提供更周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