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博彩法加強監管促多元
“新博彩法”昨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經過前段時間諮詢和反饋,社會大體肯定博彩業的規模和貢獻,但賭權開放近二十年的經驗和實踐,與政府和民間看到行業存在的問題,修法不僅為博彩業長遠健康發展制訂法律框架,糾正負面問題,也更符合澳門經濟和社情。
澳門博彩業由過去專營,到回歸後實現開放,外資入局,也帶來人員和管理,帶動小城飛躍發展。但經過近二十年運作,原來的博彩法不少條文顯得不合事宜,無法適應行業經營。博彩業高速膨脹,虹吸社會資源,擠壓其他行業發展,衍生一系列經濟和社會問題;加上博彩法制多延續於專營時期,對開放後的問題設想不足,以至賭業運作出現問題,有時候竟無法可依。釐清各持份者的權責,名正言順;針對個別不法經營、組織非法賭博、洗黑錢等負面問題,以至賭博對社區滲透影響等規管,撥亂反正,是必然方向。
今次修法明確賭牌最多六塊,禁止轉批給,還有企業社會責任、僱員保障、非博彩元素等重點。近期最受關注的,應是“衛星場”存續與涉及人員的“飯碗”等問題。法案建議未來娛樂場必須設在博企物業內,但有三年過渡期,其間場所業主可與賭牌承批公司洽商,以適當形式合作。毫無疑問,“衛星場”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無論賭權開放前後,對澳門經濟有過重要貢獻;澳門市區亦有多個圍繞“衛星場”而形成的商圈,涉及千家萬戶,確實需要慎重處理。法案的出發點是加強監管,正本清源,讓“賭場設施概屬公產”的原意能夠落實。期望在細則性審議時,行政與立法能夠清晰立法意向,優化條文,避免不必要的疑慮。
博彩業是澳門經濟支柱,也是特殊行業,營運涉及龐大資金,易生利益爭奪,有必要加強監管。但規範和管制也將對行業帶來負面情緒和陣痛,需要磨合。修法、重新競投賭牌只是開始,政府要進一步正視澳門經濟長期以來缺乏內在動力的問題,借推動博彩業健康發展支持多元經濟,逐步形成自主發展的經濟模式,藉以提高城市整體競爭力和韌性。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