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公寓可接受智障雙老家庭申請
明年增一康復中心供九十宿位
【本報消息】議員何潤生早前書面質詢政府對智障人士雙老家庭的支援。社工局回覆時表示,未來幾年將新增一所智障人士綜合服務中心及兩所日間中心,合共增加約四百個日間服務名額。
何潤生書質並建議當局在長者公寓預留部分單位用作智障人士雙老親子宿位。社工局表示,參考早前的問卷調查及社會意見,現正對規範長者公寓先導計劃的准入、分配和營運等事宜進行論證工作。未來准入條件的評分,將考慮按照申請者的年齡、健康狀況、家團結構、所居樓宇的環境、樓齡和業權等綜合評分,並沒有排除智障人士雙老家庭提出長者公寓的申請。
可安排住相同院舍
社工局又指,考慮到部分年老的照顧者與智障人士間存在較強的依附關係,局方已推出親子宿位先導計劃,並已與位於石排灣的相關院舍協調,倘若智障人士及其照顧者經評估確定均有入住院舍的需要,將會視乎情況安排他們入住同一康復院舍,或鄰近的康復與長者院舍。未來,亦將會在望廈區的相關院舍設置同樣的安排。
按經驗,智障人士及其照顧者同樣需要入住院舍的個案甚少,上述安排基本已可回應有關需求。在女性智障人士院舍的需求上,明年將新增一所智障人士康復綜合服務中心,提供約九十個住宿名額,當中包括約五十名女性宿位。
至於智障人士家庭資產管理方面,社工局指現行《民法典》設有“禁治產”和“準禁治產”制度,智障人士經法院宣告為禁治產或準禁治產,與其相關的人身或財產事務須由法院指定的監護人或保佐人協助處理需要,取得法院許可才能為之對於部分的財產管理行為,例如買賣不動產等,有關制度已對相關人士的權益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