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駕罪成罰金代刑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涉嫌醉酒駕駛,日前被治安警揭發拘捕。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徒刑,准以罰金代刑,須“停牌”。
“醉駕”罪成本地男子姓邱,三十九歲,文員。本月十八日晚上十時半,有交通警員發現上述男子正將一輛電單車推上勞動節大馬路近友誼大馬路的行車天橋,上前了解。期間,交通警員發現邱某滿身酒氣,懷疑有人“醉駕”。經檢測,證實其酒精含量為一點三九克/升。有人供稱當日晚上七時,在黑沙環涌河新街一食店用膳時曾飲酒,至晚上十時駕駛電單車離開時“自炒”,因受傷不能再駕駛而推車。法院裁定,邱某“醉駕”罪成,判處一百二十日徒刑,准以一萬二千元罰金代刑,禁止駕駛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