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京滇指定區域入境醫觀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自昨日上午十一時起,所有曾經到過北京市豐台區玉泉營街道或房山區長陽鎮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
自昨日晚上九時起,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廣西壯族自治區東興市;陝西省延安市;山西省運城市稷山縣和新絳縣;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金華市永康市及金東區多湖街道。
自昨日上午十一時起,所有過去十四天曾經到過北京市豐台區玉泉營街道萬柳園小區或房山區長陽鎮北廣陽城大街八號的已入境人士,以及自昨日晚上九時起,所有過去十四天曾經到過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勐滿鎮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而所有曾經到過北京市豐台區玉泉營街道(除萬柳園小區外)或房山區長陽鎮(除北廣陽城大街八號外)的已入境人士,以及曾經到雲南省上述地方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十四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一、二、四、七、十二天接受最多五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 。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十四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瀏覽網址https://govinfohub.gcs.gov.mo/hub/app/news/zh-hant/N22AUJZj0w?12),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離開當地二十一天內出現任何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