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資助非牟利診所須服務居民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對於有團體反映特區政府不再資助其僅向會員提供醫療服務的診所,衛生局表示,已於去年先後兩次與該團體舉行會議,解釋對非牟利醫療機構的資助原則和方式,並明確指出基於公平和普惠原則,現行資助非牟利醫療機構的服務對象必須是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不能僅限該團體會員。
該團體代表則表示,會章宗旨規定僅為會員提供醫療服務,若開放給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有違其會章宗旨,無法向會員交代;此外,該團體認為,若衛生局按服務量資助該團體向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提供免費醫療服務,按其診所運作模式,也沒有足夠成本維持其醫療服務營運,故需進一步研究衛生局的建議。
衛生局強調,將一如既往與合資格的非牟利醫療機構合作,共同為澳門居民提供適切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