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蘭花等瀕危物種出入境需向經科局申領證書及准照
攜年花入境注意有否犯禁
【本報消息】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訊:農曆新年將至,居民常會從內地購買年花回澳。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醒,居民在攜帶蘭花等瀕危物種入境前,需先向經科局申領瀕危物種證明書及准照,否則可被科處最少五千澳門元罰款。
經科局亦呼籲業界及居民,在進出口或個人攜帶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前,應先了解有關物品是否屬瀕危物種,並留意澳門及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對相關物品的進出口規定,以免違法受罰。
有關蘭花等瀕危物種的進出口規定,可致電經科局熱線八五九七 · 二二三八或八五九七 · 二六三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