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嚴打違法違規商標代理行為
【本報駐北京記者王維十二日電】國新辦今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有記者問:去年底,美國專利商標局對深圳某商標代理機構實施制裁,該機構代理的一萬五千多件商標全部作廢。請問如何評價美方這一制裁行為,該機構是否確實存在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採取了哪些處置措施?
向外商標申請量增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運用促進司司長雷筱雲回應說,針對中國申請人在美商標的持續增長,許多媒體和專家都已經作出了客觀分析。絕大多數分析認為,中國向外商標申請量的大幅增長,主要原因在於,隨着中國跨境電商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商品銷售都需要符合亞馬遜等美國電商平台的銷售要求。
她指出,近年來,隨着中國企業國際化步伐的加快,市場主體對知識產權服務的需求也急劇增加,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迅速成長。為維護代理行業秩序和保障申請人權益,我局主要是通過持續深化“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多措並舉,不斷加大商標代理監管力度。
至於所提到的這家深圳機構,雷筱雲稱,因為在國內存在虛假宣傳和採取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行為,在去年的“藍天”專項行動期間,商標執法部門已經對該機構及其負責人進行了行政處罰。她表示,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進一步嚴厲打擊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持續改善商標代理行業秩序,激發商標代理服務活力,為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提供有力支撐。
惡意商標搶註無效
發佈會上,針對此前“長津湖”、“全紅嬋”等商標搶註事件,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表示,惡意商標搶註事件備受老百姓關注,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此高度重視,堅持多措並舉,通過推動完善法規,設置審查指引詞庫,進行分類處置,組織專項行動等多種方式進行嚴厲打擊,切實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他指出,二○一九年,我們制定出台了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
其中,明確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註冊商標的,可依法作出駁回、宣告無效等決定,申請人所在地或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他表示,二○二一年初,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打擊商標惡意搶註行為專項行動方案》,對惡意搶註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稱等十類典型商標惡意搶註行為給予嚴厲打擊,並將涉嫌惡意註冊商標申請相關案件線索轉交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