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拾手機據為己有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早前涉嫌拾獲他人的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日前被治安警拘捕並以拾遺不報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被捕本地男子四十餘歲。本月五日上午,治安警接獲一男子報案,指其早前駕駛電單車從澳門提督馬路往路環上班途中遺失一部手提電話,之後透過應用程式知悉遺失的手提電話在氹仔海洋大馬路,隨即折返尋找但不果,隨後再發現手提電話在氹仔某輕軌站並已關機,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稱損失一萬二千澳門元。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男子為犯案目標。日前,警員在路環和諧大馬路某住宅單位將其截獲。經查問,有人供認案發當日上午駕駛電單車途經氹仔海洋大馬路時,發現路上有一部手提電話,因一時貪心拾走並帶回家中。